领读《九三年》 · 第 3 篇
第五至七卷:在巴黎
约 6 分钟最后更新 2026-08-05
「在巴黎」是《九三年》的第二部,对应可读版本的第五至七卷。第一部结束于朗德纳克侯爵在布列塔尼海岸登陆、统领保王叛乱,这一部把场景移到首都,篇幅集中于三件事:前教士西穆尔丹的来历,罗伯斯庇尔、丹东、马拉三人在孔雀街小酒馆的密谈,以及对国民公会的全景描写。三部分内容归结于一份文件——公安委员会签发的委任令,派西穆尔丹以特命全权专员的身份前往旺代前线,监视共和军青年指挥官郭万。这道委任令赋予他生杀之权,全书后半部的冲突由此展开。
这一部以街头速写开卷。1793 年的巴黎处在战争与恐怖的双重压力下:外国联军逼近边境,城内在嫌疑犯法令下逮捕与处决频繁;面包、煤炭、肥皂短缺,巴黎公社每十天按人头配给一斤肉,指券纸币急剧贬值。与此同时,家家在门口摆桌用饭,公园被征作练兵场,兵器作坊当街打造长枪,戏院照常满座;人们跳卡马尼奥拉舞,把跟在死囚车后围观处决称作望「红色弥撒」。[出处]
书中描写的多项制度均有史实依据。嫌疑犯法令由国民公会于 1793 年 9 月 17 日颁布,凡言行显示敌视革命者一律逮捕候审;9 月 29 日的全面限价令对基本生活品与工资规定最高价格;指券以没收的教会与流亡贵族地产为担保发行,因滥印而贬值,物价飞涨与囤积成风构成当年巴黎的经济危机。叙述在此处一度跳到 1794 年热月政变之后,对照恐怖时期与其后的放纵风气,随后回到 1793 年。
西穆尔丹是全书三个核心人物之一。他出身农家,父母为使他摆脱民众的处境而送他当教士;科学摧毁了他的信仰,他却终身守着教士戒律,把祖国当作家庭。1789 年他投身革命,1792 年八月十日起义之后率众推倒历代国王雕像;他行事刻板、自认无错,只对穷人怀有特殊怜悯,曾在医院用嘴吸出垂危病人喉部毒瘤的脓液。他是「主教会」的成员——巴黎无套裤汉各区代表在旧主教府集会形成的团体,在动乱中监督公社,埃贝尔也对他心存畏惧。他相信对革命而言合乎逻辑就是冷酷无情。[出处]
一段插叙交代了他与郭万的关系:革命前他在一个显贵家庭做家庭教师,学生郭万自幼父母双亡,叔祖朗德纳克侯爵长年在外,实际的教育与抚养都落在西穆尔丹身上。他把平民的信仰与进步思想灌输给这个贵族孤儿,师生之间结成精神上的父子关系;郭万成人入伍,西穆尔丹被辞退回到教会底层,两人从此失去联系,直到革命爆发。[出处]
1793 年 6 月 28 日晚八点,罗伯斯庇尔、丹东、马拉在孔雀街一家小酒馆的后屋会面,桌上摊着一幅法国地图,马拉的随从守在门外。三人就共和国最大的威胁激烈争论:丹东认为危险在国外与边境,罗伯斯庇尔依据前线情报断言敌人在国内、尤其在旺代——英国人正与叛军配合,准备在布列塔尼登陆;马拉说两人都错了,危险在巴黎本身,粮荒、囤积与人心浮动才是致命的。争论转为相互攻讦,以激烈的争吵告终。[出处]
争执之际,西穆尔丹从内室走出。罗伯斯庇尔告知:自称布列塔尼亲王的朗德纳克侯爵已在旺代三个星期,烧毁村庄、枪杀妇女,政府已宣布他不受法律保护;而奉派征讨的纵队指挥官、前子爵郭万虽连挫叛军,却因释放俘虏、保护修女的宽大作风遭到告发。西穆尔丹声言以恐怖还击恐怖,接受出任公安委员会驻郭万纵队的特命全权专员;听到郭万的名字时,他脸色发白。当日三人签署委任令:专员可以升郭万为将军,也可以送他上断头台。委任令落款为共和二年,即 1793 年 6 月 28 日;小说注明,共和历此时尚未颁行,系倒推纪年。[出处]
这次会面是文学虚构。现有史料没有三人此类密谈的记载;马拉从未当选公安委员会委员,罗伯斯庇尔迟至 7 月底才加入,丹东则在 7 月改组时离任,三人联署委任令于史无据。但三人主张相左是实情,各自的立场大体符合其历史面目;史实中的国民公会特派员(représentant en mission)也确实集军事、行政、司法大权于一身,只是均由议员出任。会面半个月后的 7 月 13 日,马拉被夏洛特·科尔代刺杀,小说对此亦有交代。[出处]
第七卷用整章描写国民公会——1792 年 9 月成立、兼具立法与行政职能的最高权力机构。会场设在杜伊勒里宫由剧场改建的大厅,可容两千人,旁听席与代表席同高相接;厅内立着古代立法者的雕像,墙上挂三色旗与束棒。按席位分三派:右翼吉伦特派,左翼山岳党,居中的平原派被讥为沼泽派。该章回溯了对路易十六的审判:代表逐人唱名表决,多数投票赞成死刑,国王于 1793 年 1 月 21 日被处决;书中补记,宣判时罗伯斯庇尔还有十八个月可活,丹东十五个月,马拉五个多月。章末列举公会的建设性立法(废除奴隶制、免费教育、统一度量衡),并以革命如潮汐、不能归咎于个人的史观收束。[出处]
密谈次日,马拉来到国民公会,推动重申一道四月底已通过却从未执行的法令:凡放走叛军俘虏的军事长官一律处死。会上同时宣读旺代战报,附言称前线已不再抓俘虏;保王党一方则有布伦瑞克宣言在先——凡持械法国人一经抓获即行枪决。本卷结尾将交战双方的做法并举:一方是野蛮,一方是残忍。[出处]
雨果于 1872 至 1873 年写作此书,1874 年出版,是他最后一部小说。构思早于 1871 年的巴黎公社,但写作在公社血腥镇压之后,论者多认为这段经历影响了书中对革命暴力的处理。对国民公会与巴黎街景的铺陈依托大量历史阅读,学界考订的来源包括路易·勃朗的革命史与梅西耶的巴黎风俗记录等。第二部情节推进有限,以人物志、密谈与议会全景三种笔法呈现 1793 年的政治格局;此后叙事回到布列塔尼前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