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与事件最后更新 2026-08-13

离婚

又称:离婚问题

俄国正教会审理下的婚姻解除制度,是卡列宁威胁与惩罚安娜的手段,也是安娜与弗龙斯基结合能否获得社会承认的关键悬案。

离婚是小说中阿列克谢·亚历山德罗维奇·卡列宁威胁与惩罚妻子安娜·卡列尼娜的手段,也是托尔斯泰借以刻画彼得堡高官体面逻辑的机关。卡列宁初时判定合法的离婚不可能:以他复杂的生活环境,找不到法律所要求的揭发妻子罪行的丑恶证据,即使有可能,生活的体面也不容许把那样的证据提出来,徒然使他在舆论中受到比妻子更大的贬责;离婚只会弄到涉讼公庭、丑声四播,给敌人绝好的机会诽谤攻击他[2 处]。他于是决定维持现状,把发生的事隐瞒住世人,以宗教为据继续与妻子同住[出处]。妻子不顾体面、在自家接待情人之后,他改变主意,决定实行离婚的威胁、把儿子夺走;这时利季娅·伊万诺夫伯爵夫人的暗示和“最近办理离婚的事情达到了十分完美的地步”使他相信自己能克服形式上的困难[出处]。他向安娜宣告,次日动身去莫斯科、再不回家,她将从他委托办理离婚手续的律师那里听到他的决定,儿子由他带走[出处]

卡列宁按约来到彼得堡名律师的事务所,律师向他陈述实际办理的形式。依俄国法律,离婚只在以下情形之下方才可能:夫妇双方生理上有缺陷,离别五年不通音讯,或夫妻一方与人通奸——通奸又细分双方承认、或未经承认而系偶然发觉;实际上离婚事件几乎都归入通奸一项,“双方承认通奸”是最普通简单而又合理的方法,只要两人都同意再也不能共同生活,细节和形式就无关宏旨[3 处]。这类事由教会解决,神父们顶喜欢盘根究底;信只能作为部分证明,法律罪证必须直接、须有人证,律师的准则是“要得到结果,就要不择手段”[出处]。卡列宁因宗教上的顾虑不肯采纳双方承认的办法,只愿走自己获得的几封信证实的偶然罪证之路[2 处]。卡列宁随后在莫斯科写信给律师,允许他酌情处理,把他抢到的、放在文件夹内的弗龙斯基给安娜的三封信附上——那正是他选定用来证实偶然罪证的几封信[出处]。在莫斯科的妻舅家宴散后,他向多莉确认离婚的决定,称那是“最后的手段”,因为人不能不摆脱屈辱的境地、“不能过三角关系的生活”;多莉拿自己饶恕变心丈夫的事劝他,又求他看在她会被毁掉的份上不要离婚,他答以“我不能够饶恕,也不愿意,而且我认为这是不对的”[4 处]。然而安娜难产病危,他在病榻前眼见发热谵语的妻子向他忏悔,爱和饶恕的欢喜充溢了他的心:他对阿列克谢·基里罗维奇·弗龙斯基剖白,自己曾决定离婚、已开始办手续,如今却完全饶恕、绝不抛弃妻子——那条他已经走上的离婚之路,被他在死亡面前亲手拆毁[出处]

安娜的兄长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·奥布隆斯基却始终把离婚看作唯一出路:他赴彼得堡向安娜陈说,与比自己大二十岁的男子没有爱情地结婚是木已成舟的错误,爱上丈夫以外的男子也是木已成舟的事,丈夫既已知道并饶恕,问题只在她还能不能与他一起生活,“而离婚可以解决一切困难”[3 处];安娜却不同意地摇着留着短发的头,以为离婚是得不到的幸福[出处]

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离开妹妹又走进卡列宁的书房,替她谈判。卡列宁把一封写给安娜的未写完的信递给他——信里把自己完全交在妻子的意志之下,只求她告诉他什么才能给她真正的幸福与内心的平静[2 处];他内心认定离婚完全办不到:宗教信念不许他以虚构的通奸罪控告人,尤其不许他使饶恕了的、所爱的妻子被告发受羞辱;儿子的前途是个难题,而最使他觉得不可能的是离婚会把安娜毁了——依教会规则,丈夫还活着时这样的妻子不能再嫁,她若与弗龙斯基结合便是非法犯罪,“不到一两年他就会抛弃她或是她又会和别的男子结合”,他便会成为毁她的罪魁祸首[2 处]。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步步进逼,一句“关键全在你”,说安娜一切都听凭他的宽大[2 处];卡列宁感到内兄的话正是那种左右他的生活、他不能不服从的强大的野蛮力量的表现,心里闪过“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由他打”,终于说出“我愿意蒙受耻辱,我连我的儿子也愿意放弃……可是由你办去吧”,答应了离婚[2 处]

这场谈判的结果却终究没有变成离婚的事实:消息由贝特西·特维尔斯基公爵夫人带给弗龙斯基,安娜在与弗龙斯基重逢时说,哥哥说他一切都同意了,自己却不能接受他的宽大——她不想离婚,“现在在我都一样”,只关心关于谢廖沙的决定。一个月以后,她没有离婚、并且坚决拒绝了这么做,就同弗龙斯基出国去了[3 处]

出国没有使离婚就此了结。基蒂与列文在莫斯科教堂举行婚礼时,离婚在社交场合已成为可以拿来打趣的题目: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在婚礼上正和姨妹谈论他想出的一句关于离婚的俏皮话[出处];多莉站在最靠近新娘的女眷圈子里想起安娜,说最近听到安娜要离婚了,又记起她当年也曾这样纯洁地戴着香橙花冠、披着白纱站在神坛前,“而今呢?”[出处]

安娜旅居国外仍坚持不离婚:她对自己说,做错了事,所以并不希求幸福、也不想离婚,将为耻辱和离开儿子受苦;这自我安慰的念头却落了空——她一点苦也没有受,耻辱也没有,与爱子的离别在最初的日子里也没有使她痛苦[出处]

回到彼得堡,离婚仍未办成,社交界因此对安娜关上了门。贝特西·特维尔斯基公爵夫人听说安娜还没有离婚,热忱就冷了下去,临走问他们什么时候办理离婚,说纵令自己不管这些规矩,旁的古板的人却会冷淡他们直到他们结婚为止——“现在这简单极了。这是一件普通的事”[3 处]弗龙斯基则把与卡列宁夫人的关系看做婚姻一样,希望离婚办成后与她举行婚礼,要求亲属同他的妻子保持同样的关系[出处]

安娜与弗龙斯基在乡下度夏时,离婚再度成为弗龙斯基心头的大事。他向来看望多莉剖白:女儿以及将来可能有的儿子在法律上都是卡列宁的孩子,不能承继他的姓氏和家产,因此要结束这种虚伪,离婚万分需要——即使为了呈请沙皇批准把孩子立为嫡子,也非离婚不可。他透露,卡列宁本来同意离婚,那时由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·奥布隆斯基完全安排妥当,卡列宁回答得很干脆,只要安娜写一封信表示这种愿望,他就照办;如今只等安娜写信。他试过亲自同安娜谈,却惹得她生气,于是求多莉利用自己对安娜的影响去说服她[2 处]

多莉受弗龙斯基之托,在探访的那个夜晚向安娜提起补救处境的可能;安娜明白那就是离婚,却不接话头,转而宣布自己再不会生养——弗龙斯基“使孩子们有名有姓”的愿望就此落空。她申辩说,自己若生下孩子,他们只会顶着外人的姓氏、因出身而羞愧,她不能把不幸的人带到人间;多莉反驳“就是为了这个才需要离婚啊”,安娜却没有听进去,只反复申说两人的处境不同[5 处]

当夜多莉继续追问,安娜终于说出不肯办离婚的实情:第一,丈夫卡列宁不会答应——他如今受着利季娅·伊万诺夫伯爵夫人的影响;第二,纵令取得他的同意,儿子谢廖沙他们也不会给她——谢廖沙会在被她遗弃的父亲家里长大、看不起她。她说自己爱谢廖沙与弗龙斯基两人不相上下、却难以两全,这念头想起来没有吗啡就睡不着觉[2 处]。多莉说“应该试试”,她答就算试试也没有意思:要么接到一封侮辱的回信,要么得到同意,而儿子依然要不回来[2 处]

这一年秋天,安娜对离婚的态度彻底逆转。弗龙斯基从选举大会归来,两人为他的“义务”争吵——他要为房产去莫斯科,安娜决绝地说“要么各自东西,要么在一块生活”,喊出“要离婚吗?我给他写信!”[2 处]。她随即给丈夫卡列宁写信要求离婚,打定主意只要弗龙斯基或哥哥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·奥布隆斯基一提她就同意[2 处]。十一月末,她与弗龙斯基迁居莫斯科,像已婚夫妇一样定居下来,天天盼望着卡列宁的回信和随之而来的离婚——这个她曾几度拒绝(拒绝接受卡列宁的宽大、宁可维持现状)的出路,如今成了她维系弗龙斯基的唯一指望[出处]

迁居莫斯科后,离婚进入实际交涉的阶段:卡列宁同意离婚,唯独关于儿子谢廖沙的归属问题困难重重,事情本该早就了结,却拖延了三个多月;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·奥布隆斯基列文说,安娜一离了婚就和弗龙斯基结婚,又痛骂那套绕来绕去歌颂着“欢呼吧,以赛亚!”的教会仪式——说那一套谁都不相信,却妨碍着人家幸福[出处]。安娜在莫斯科等待离婚期间闭门不出,除了嫂嫂多莉任何女人也不见,因为不愿意人家像发慈悲似的来看望她;连瓦尔瓦拉公爵小姐也认为这种处境有失体面、弃她而去[出处]

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为妹妹再度上门,卡列宁却以为离婚的事已经了结——他原以留下儿子为条件作答,安娜拒绝了[出处]。如今安娜为了办成离婚已放弃儿子:哥哥向卡列宁表明“她不再要她的儿子了”,说她在莫斯科等了半年光景、天天盼望着他的决定,这种等待像把判了死刑的人脖颈上套着绞索扣押好几个月[出处]。卡列宁推托作为教徒不能违反基督教的教规行事,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以“连我们的教堂也准许离婚”相对,卡列宁答“准离婚,不过不是在这种意义上”[3 处];他又提起卡列宁当初饶恕一切的基督徒精神(“有人拿了你的内衣,那么把外衣也给他”),使妹夫几乎失态。卡列宁最终答应好好想想、向人请教,后天给最后的答复[2 处]

卡列宁随后把自己交托给利季娅·伊万诺夫伯爵夫人与“未卜先知的人”儒勒·朗德。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在伯爵夫人家的聚谈上,被在安乐椅上睡着(或装睡)的朗德闭着眼睛的神谕逐出——“让那个最后来的人,那个有所要求的人,出去!让他出去!”。第二天他接到卡列宁拒绝和安娜离婚的明确答复,这个决定正是以朗德夜里真睡或装睡时所说的话作为依据的[3 处]。安娜在莫斯科等待了半年多的离婚交涉,就此以卡列宁的拒绝告终。安娜这边还抱着离婚近在眼前的指望——她盘算着“两三天内我就可以离婚了”[出处]却同时对这场悬而未决的交涉失去耐心,向弗龙斯基提议搬到乡下去等,说“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等着离婚呢?在乡下不是也一样吗?我再也等不下去了”,打定主意不再左盼右盼、不让任何有关离婚的消息影响生活[出处]。在莫斯科的这个早晨,哥哥斯捷潘·阿尔卡季奇·奥布隆斯基从彼得堡来电,报告离婚的事还不能得到回音、答应日内作出肯定的答复,末附一笔“希望渺茫,不过我要想尽一切办法,尽力为之”;安娜表示什么时候离婚、或者离不离得了,她一点也不在乎[3 处]。到两人最后决裂时,连离婚在她也已无关紧要——“现在去不去沃兹德维任斯科耶,离不离婚,都无关紧要了——全都用不着了。她一心只要惩罚他。”[出处]

真实历史中,十九世纪俄国的婚姻案件专属正教教会审理,世俗法庭无权涉足;教会原则上视婚姻为不可解除,离婚只是罕见的例外。常被引述的法定离婚理由有四条:经证实的通奸、婚前阳痿、失踪满五年、被判处褫夺公权并流放;通奸一项要求有力证据,通常需至少两名目击证人指证具体行为,上流社会遂出现雇佣“专业证人”、在旅馆布置通奸场面的“戏剧化”诉讼。离婚须先由教区宗教法庭(consistory)审理,再经宗教事务院(圣主教公会)核准,费时、昂贵、毁人名节,一八四〇年全帝国仅一百九十余例,一八八〇年增至九百余例,占逾亿人口的比例始终极低,几乎只为贵族与城市上层所用;占人口约八成的农民生活在习惯法之下,由村社与乡法庭按实际需要处理婚姻纠纷。小说中卡列宁所说的“办理离婚的事情达到了十分完美的地步”,是托尔斯泰对教会离婚机器繁琐程序的反讽:手续在制度上趋于完备,与它在道德和社会上的毁人名节并行不悖——卡列宁最初拒绝离婚、后来又决定离婚,走的其实是同一套体面与名誉的算盘。小说中律师向卡列宁列举的情形只有三种——生理缺陷、离别五年、通奸——未提被判处褫夺公权并流放一项;至于通奸须人证、由教会审理、费时毁名,则与史实相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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