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与事件最后更新 2026-08-09

宁可释放十个有罪的人

又称:宁可释放十个有罪的人,也不可惩罚一个无辜 · 宁纵十罪 · 宁纵十罪,不可枉一人 · 布莱克斯通比例

费丘科维奇在卡拉马佐夫案庭审辩护词结尾援引的司法格言,主张证据存疑时宁可释放十个有罪者、也不冤枉一个无辜者;陪审团最终未被说动,宣告米卡有罪。

“宁可释放十个有罪的人,也不可惩罚一个无辜”是费丘科维奇卡拉马佐夫案庭审辩护演说结尾援引的司法格言。他断言在缺乏多少带几分真实性的物证的情况下,陪审团会实在难于狠心说出“是的,被告有罪”,因而宁可释放十个有罪的人,也不可惩罚一个无辜;他随即把这条原则同俄罗斯法庭的自我期许焊在一起——俄罗斯的法庭不仅讲求条文和刑罚,更讲求精神和意义、关心失足者的得救与重生。[出处]

这条格言在西方司法传统里早有谱系。英国法学家布莱克斯通在《英格兰法释义》(1765—1769)中留下“宁让十个有罪的人逃脱,也不让一个无辜者受难”的名言,后世常称“布莱克斯通比例”;18世纪启蒙刑法学(贝卡里亚、孟德斯鸠)强调刑罚的克制与人道,叶卡捷琳娜二世1767年颁布的《圣谕》吸取这套思想,也体现出宁宽勿严的同类主张。1864年亚历山大二世司法改革引入对抗制与陪审法庭后,这条原则成为改革派司法理想的标语:新式法庭以公开、言词、陪审为标志,陪审团在1870年代确实频频宣告无罪,社会上却同时议论辩护律师的雄辩能不能让明明白白的罪犯脱罪。

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这句格言交给辩护律师作煽情的收束,与他本人在《作家日记》里对司法改革后果的批评恰好相反:他多次抨击新式法庭里律师的花言巧语与陪审员的宽纵,而1864年改革后涌现的头牌律师斯帕索维奇——费丘科维奇的人物原型——正是他在《作家日记》中激烈批评过的对象。费丘科维奇自己的辩词也留了一手:他先声明“决不信”米卡闯入父亲屋中动手这段“神话”,随即又说“让我们暂且作这样的假设”,退到即便米卡真的挥杵打了父亲、那也只是失去理智的冲动而非蓄意弑父的立场上,才引出“宁纵十罪”这句格言。[出处]小说借他之口把这条格言说成俄罗斯法庭拯救失足者的民族自许,构成对改革时代司法乐观主义的一层反讽。这番以慈悲降服的呼吁并没有奏效:陪审员退庭商议了整整一小时,首席陪审员在死一般的寂静中宣告“是的,被告有罪”,随后各项指控都得到同样的回答,且丝毫没有酌情从轻的话。[出处]旁听者散场时评论说“我们的乡下人没有被说动”——十二名陪审员里那班小市民与农民,恰是改革派期望中热心“新的法庭”的社会基础,却不为雄辩所动。[出处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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