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与事件最后更新 2026-08-13

凡尔赛和约

又称:Diktat von Versailles · Treaty of Versailles · 凡尔赛条约 · 凡尔赛的命令

1919年6月28日协约国与德国在巴黎凡尔赛宫签署的和平条约,规定德国承担战争罪责、支付巨额赔款、割地限军并接受莱茵兰占领与萨尔国际托管,成为魏玛德国民族主义政治的长期焦点。

《凡尔赛和约》(Treaty of Versailles)是 1919 年 6 月 28 日在巴黎凡尔赛宫镜厅签署、正式结束德国与协约国之间战争状态的和平条约,因美国总统伍德罗·威尔逊“十四点”原则与和会现实之间的落差,成为此后二十年欧洲国际关系的核心议题。条约认定德国对战争负有罪责(第 231 条),规定德国支付巨额赔款、将阿尔萨斯—洛林归还法国、向波兰割让西普鲁士与波森等地、交出全部海外殖民地,并把军队限制为十万人、废除义务兵役、禁止拥有空军、坦克、潜艇与重炮。莱茵河左岸由协约国军队占领,河对岸设五十公里非军事区;科隆、科布伦茨、美因兹三处桥头堡分别于五年、十年、十五年后撤军,撤军以德国履行条约为条件。萨尔地区煤矿归法国,领土交国际联盟代管十五年,1935 年经全民公决归还德国。

茨威格在回顾亨利·巴比塞发起、他本人受托领导德语作家小组的清醒社何以失败时,将条约列为主要障碍:德国国内充满对《凡尔赛和约》的愤怒情绪,只要莱因兰、萨尔和美因兹的桥头堡仍被外国军队占领,要让有声望的德国人接受超民族主义思想就几乎没有希望[出处]。这一判断与史实相符:战后德国各界普遍把和约称为强加的“凡尔赛的命令”(Diktat von Versailles),收复失地、取消赔款、结束占领由此成为魏玛共和国时期民族主义政治的核心口号,并为纳粹党的宣传所反复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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